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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治区林业厅2017年3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


  •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11-21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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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林劳字〔2017372

     厅直属各单位:

    3月以来,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林业厅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和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将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形势

    3月份,各单位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各类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均在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

    二、安全生产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新林传发201727号)要求,在前期安全生产检查基础上,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落实情况;本单位及所属办公区、生活区、宾馆、森林管护所(站)、木材检查站、后续产业基地等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林业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公务车辆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各类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要求;值班人员安排部署、人员落实情况;各类预案及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情况;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情况等方面逐条进行自查自纠。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组成检查组对所属单位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所属单位进一步落实各项事故防控措施,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结合春季气候特点和林业工作实际,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春季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新林劳字〔201731号),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融雪性洪水及大风天等自然灾害防范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原则,坚持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制,指定专门机构,认真分析形势,制定管用有效的应对措施,重点抓好森林管护所、木材检查站等场所安全防范工作,切实把各项应对措施落到实处。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对防范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认真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安排

    随着气候转暖、极端天气增多,安全生产面临许多不确定性和潜在风险,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认真研究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认真检查当前工作上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切实把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针对季节性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办公区、生活区、森林管护所(站)、木材检查站、公有出租房屋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尤其要强化消防、公务车辆、森林管护人员、出差人员的安全管理,依法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把防范各类事故作为重中之重,确保我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017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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