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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调整自治区教育厅2014年额度结余资金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3-29 | 阅读次数:
  • 新林计字〔201623

     

    新疆林业学校: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教育厅2014年额度结余资金的通知》(新财教〔201579号)要求,现将自治区教育厅2014年度额度结余资金197.13万元调整至你校,详见附表《2014年度自治区教育厅额度结转资金调整情况表》。请你校按照自治区林业厅《转发自治区财政厅新财库〔201463号、64号文件的通知》(新林翻印〔201476号)和《关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预算会计处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新林计字〔2015801号)要求,作以下账务处理:

    一、财政授权支付

    借:零余额用款额度

       贷:其他收入—财政拨款

    二、财政直接支付

    借:事业支出

       贷:其他收入—财政拨款

     

    附件:2014年度自治区教育厅额度结转资金调整情况表

     

                   201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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