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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推荐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工作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10-06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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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激发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热情,引导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创新争先行动,努力造就千百万青年科技英才,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贡献智慧和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决定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并在获奖者中评选“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7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21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

    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从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产生,在符合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条件的基础上,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在青年科技工作者中堪称榜样和楷模。

    2.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工程技术方面、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高水平、创新性、突破性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所取得科技创新成果代表我国科技水平,位居世界科技前沿、领先水平;为所在学科青年拔尖人才;在国际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协同创新能力。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1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书面材料与电子版材料一同报送,上报材料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书面材料包括:

    1.推荐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以及确定推荐的人选等。推荐情况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20份,其中原件2份,复印件18份。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

    3.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4.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三、书面材料报送时间、方式

    请于20171010日前将候选人书面材料报送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学会(自治区林业技术推广总站),因推选单位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报送材料逾期的,责任由推选单位承担。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具体相关要求及申报表格详见附件

    联系人:赵霞

    联系电话:5811114   13999973237

    电子邮箱:5302497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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