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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11-09 | 阅读次数:
  • 新林传发〔2017225

     

    关于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伊犁州林业局,各地州市林业局,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野马繁殖研究中心、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

    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17160号)精神,国家林业局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专项整治工作。为加强和规范全疆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用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和行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执纪问责,紧紧围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以严格生态底线、推动绿色发展为出发点,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任务涉及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地区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整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资金规范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管理,完善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管理长效机制;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纠正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资金使用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二、组织方式及任务分工

    成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林业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驻厅纪检组主要领导和林业厅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林业厅发展规划和资金管理处。具体分工如下:

    自治区林业厅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监督指导。

    驻厅纪检组负责摸底调研、重点督导检查,监督指导专项整治工作,受理信访举报,群众反映、媒体曝光等信访案件,落实信访举报案件“一案双查”,查处违纪违规等问题。

    林业厅发展规划和资金管理处负责对接协调国家林业局计财司,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统筹协调专项整治整体工作,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方案。

    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负责对接协调国家林业局保护司,牵头负责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工作、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档案和工作总结等工作。制定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林业厅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接协调国家林业局保护司,牵头负责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工作、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档案和工作总结等工作。制定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自治区林业重点工程稽查总站负责资金稽查工作,制定稽查工作方案,完成资金稽查报告。

    自治区林业重点工程质量管理总站负责工程管理检查工作,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完成工程管理检查报告。

    自治区林业宣传信息中心负责跟踪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利用各种媒介渠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通报曝光违纪违法、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发挥好警示教育作用。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方案和工作档案。

    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负责梳理2015年以来各类涉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案件办理情况,并形成专题报告。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加大破坏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资源案件的侦办查处力度。

    各地(州、市)林业主管部门统筹、指导、核查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各项目实施单位作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应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林业局和自治区林业厅的督导检查。

    三、专项整治主要内容

    (一)信访案件。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和程序受理、及时查处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媒体揭示曝光等信访案件,是否落实信访举报案件“一案双查”,是否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二)资金使用。重点检查2015年以来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基本建设投资使用情况,包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和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工程资金是否拨付到位和及时支付,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方向使用,是否存在骗取套取、截留侵占、贪污私分、挥霍浪费资金等问题,项目实施是否符合进度安排计划,是否完成项目投资等。

    (三)工程管理。重点检查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项目工程实际用途、实施效果、建设内容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项目的组织建设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工程档案是否规范等。

    四、工作时间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

    各地(州、市)林业主管部门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以正式文件上报自治区林业厅备案。

    完成时限:20171120日前

    (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各地(州、市)林业主管部门按照制定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及专项整治主要内容和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开展自查工作,聚焦重点、紧盯“老大难”问题,查找问题根源,厘清监管责任,下决心取得突破。同时,要突出问题整改,及时纠正和处理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形成自查报告并填报附表(19),正式行文上报林业厅。

    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按照专项整治主要内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情况稽查大纲、工程管理检查大纲(详见附件23),专项整治所有文件应规范、完整、真实,并以项目分类立卷、归档、装订成册。

    完成时限:20171230

    (三)督导检查工作

    根据各地自查自纠报告上报情况,林业厅将适时派出督导检查组,对各单位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及自查自纠工作质量效果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将列出问题清单,各地(州、市)林业主管部门在收到整改通知20日内将整改结果报林业厅。

    完成时限20181月—3

    (四)接受监督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地址、邮箱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涉及政策落实、资金管理、制度建设问题的,由保护部门集中受理;涉及个人或集体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或存在各种利益输送问题的,由各级纪委派驻林业主管部门纪检机构分级受理查处,请将公开情况随工作方案一并上报林业厅。

    完成时限:20171110日前(公开举报电话、地址、邮箱)

    (五)工作总结

    自治区林业厅各督导检查组对各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完成每个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报厅计资处汇总分析,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国家林业局。

    完成时限201861日前

    四、专项整治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责任层层压实,确保取得实效。及时收集整理基层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各专项整治单位要做好组织保障,以整治工作为契机,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按照边整边改、标本兼治的思路,全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执纪问责。将专项整治工作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政策落实结合起来,强化问题整改,严肃执纪问责,确保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国家林业局督导检查组对系统性的、典型的重大问题,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通报;对一些侵害林农利益的典型案例,要及时查处,并公开曝光;对落实政策不力、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将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严肃追责;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情形,按有关程序移交处理。

    (三)强化舆论监督,形成良好氛围。国家林业局将通过中国绿色时报、国家林业局网站等媒体媒介,及时跟踪报道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自治区林业厅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推广基层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政策落实和资金规范使用的良好氛围。同时,也要及时通报曝光一批违纪违法、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发挥好警示教育作用。

    (四)明确分工,强化协作。按照部门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部门合作,共同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自治区林业厅将按照“全覆盖、全抽查、多层次”的原则开展重点检查和督查,对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再次不符合整改要求的进行问责和对该地区林业资金投资进行调控。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检查真实有效开展,杜绝形式主义,调查了解实际情况,聚焦重点,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

    (六)自治区林业厅每月定期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各地(州、市)林业主管部门每月5日前,报送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情况。

    (七)检查组及其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及廉洁自律相关规定,遵守工作纪律,坚持求真务实、客观公正,树立良好形象。严禁借检查之机接受宴请、收受礼品,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五、自治区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915870015

    举报邮箱:276248879@qq.com

    举报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69号自治区林业厅

    (自治区纪委驻林业厅纪检组)

    联系人及电话:

     鹏(自治区林业厅发展规划和资金管理处)

    09915879365

    地丽热巴·地里夏提(自治区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

    09915818850

    杨晓明(自治区林业厅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管理办公室)

    09915816012

    附件:1.365备用线路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资金使用情况稽查大纲

    3.工程管理检查大纲

    附表:1.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2.2015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基本情况表      

    3.20152017年中央安排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基本情况表

    4.20152017年中央安排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本建设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表

    5.20152017年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项目资金自查自纠违法违规违纪情况统计表

    6.20152017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项目资金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表

    7.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专项整治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情况表

    8.2015年以来野生动植物保护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统计表

         9.2015年以来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统计表 

                                 自治区林业厅       

                    20171030

    附件1

    365备用线路野生动植物保护及

    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专项整治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长:艾山江·艾合买提(自治区林业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副组长:木日扎别克·木哈什(自治区林业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李东升(自治区林业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张兴堂(自治区纪委驻林业厅纪检组组长、林业厅党委委员)

      员:张培权(自治区纪委驻林业厅纪检组副组长)

      华(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主任)

      青(自治区林业厅发展规划和资金管理处处长)

    刘早阳(自治区林业重点工程稽查总站站长)

      君(自治区林业重点工程质量管理总站站长)

    蔡立新(自治区林业宣传信息中心主任)

    粱宏凯(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局长)

    杜兴辉(自治区林业厅督查办调研员)

      农(自治区林业厅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管理办公室高级工程师)

      杰(自治区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调研员)

    工作人员:杨晓明(自治区林业厅自然保护区项目专管员)

    地丽热巴·地里夏提(自治区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项目专管员)

    仝瑞生(自治区林业厅发展规划和资金管理处中央专项资金专管员)

      鹏(自治区林业厅发展规划和资金管理处中央预算内资金专管员)

    附件2

    资金使用情况稽查大纲

     

     

    一、稽查范围

    重点检查2015年以来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基本建设投资使用情况,包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地方和各级配套资金。

    二、稽查内容

    1、项目批复情况。项目实施是否存在擅自调整计划、变更项目建设内容以及改变建设规模现象。对计划执行中因建设条件变化确需调整计划的,是否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2、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使用情况,会计基础工作及会计核算情况等。

           3、项目管理情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有关档案管理情况。

    4、项目建设和效益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检查验收情况等。

    5、其他有关情况

    三、按时上报自查报告

    各地要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按时上报自查报告,并确保报告及附表内容真实准确。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项目基本情况(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二是投资落实和使用情况;资金到位、管理、使用情况;三是项目管理以及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四是项目完成检查验收情况;五是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六是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七是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八是相关附表。

    四、积极配合,确保自查成效。林业厅拟在各县(市)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开展重点检查,各地(州)林业主管部门及工程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予以配合,按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包括自查材料及附表,项目批复、投资计划、资金拨付和检查验收文件,相关年度会计和工程管理档案等资料),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3

    工程管理检查大纲 

    一、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2015年以来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开工前、工程实施中、工程竣工各阶段的情况

    二、检查内容

    1、对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组织建设情况的检查。包括是否招投标、开工前是否做好所有准备工作、工程设计交底等情况及档案资料进行检查。

    2、对工程实施过程的检查。不定期对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

        3、对工程竣工的检查。在建设单位对工程竣工初步验收的基础上进行,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工程设施的外观质量评定、仪器设备的使用等情况的验收,对工程档案资料的竣工验收。

    4、项目建设和效益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检查验收情况等。

    5、其他有关情况。

    三、按时上报自查报告

    各地要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按时上报自查报告,并确保报告及附表内容真实准确。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项目基本情况(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二是投资落实和使用情况;资金到位、管理、使用情况;三是项目管理以及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四是项目完成检查验收情况;五是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六是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七是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八是相关附表。

    四、积极配合,确保自查成效。林业厅拟在各县(市)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开展重点检查,各地(州)林业主管部门及工程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予以配合,按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包括自查材料及附表,项目批复、投资计划、资金拨付和检查验收文件,相关年度会计和工程管理档案等资料),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附表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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