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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同意乌鲁木齐市达坂城苇兰养殖专业合作社办理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决定


  •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11-10 | 阅读次数:
  • 新林护许准[2016]17号

     

    乌鲁木齐市达坂城苇兰养殖专业合作社:

        乌鲁木齐市上报的《关于乌鲁木齐市达坂城苇兰养殖专业合作社办理马鹿 鸵鸟 七彩山鸡 珠鸡 环颈雉 鹌鹑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其产品特许经营利用许可证的请示》(乌林[2016109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同意你单位在达坂城东沟乡兰州湾村一队驯养繁殖马鹿Cervus elaphus5头、鸵鸟(Strutvio camelus100,并核发《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特许经营利用许可证》(许可证号:Xinjiang驯繁[201609号,新动特许字[201614号)。

       

      

    一六年六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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